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第14号部长令)、《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176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177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于今年4月组织专家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申请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俗称“试管婴儿”技术)进行了正式运行现场评审。经评审,专家们一致认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在管理制度、场地、人员、设备及各项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无违规现象,同意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获得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正式运行资格。至此,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成为黄河三角洲区域内唯一具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正式运行资格的医疗机构。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于2014年3月获得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试运行资格。截止目前为止,生殖医学科完成试管婴儿约200周期,临床妊娠90周期;冻融胚胎移植75周期,临床妊娠40周期;出生婴儿16个;开展宫腹腔镜检查与治疗约200例。今年3月又新开展了囊胚培养和胚胎辅助孵化技术。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